鼓房综〔2017〕720号
局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6〕176号)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照《鼓楼区信用制度标准制定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采取以政府政务诚信为先导,以企业信用为重点,以弘扬信用文化为支撑,深入实施信用奖惩,坚持优化市场环境的理念,稳步推进我区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认真完成《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几项信用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17]75号)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局政务诚信相关工作,通过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市场,营造诚信环境,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必经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依法应当听证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聘请法律顾问通过参加局领导会议、局务会议,对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加强对依法行政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决议或意见。
2、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行政绩效管理监察,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三)政务公开
运用媒体网络加强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将公共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做到有公开查询服务,有行政管理信用应用。召开体系建设专题会议,落实我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责任科室,制定相关文件制度,整合我局信用资料数据并建立信用体系档案。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全面归集业务涉及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上报到信用网站,定期将企业信用信息上报市房管局。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多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和亮点,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力度,全面展示信用建设成果。开展“诚信机关”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弘扬信用文化,解放思想,促进公益服务,营造“诚信机关”形象,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平台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总结吸纳好经验,好做法,提升社会信用参与度。
四、机构职能
(一)领导小组
成立我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具体工作和阶段任务,按照机关信用体系和市场行业信用体系分线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定期筹备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各项阶段工作,加强对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与数据对接,统筹局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平台建设、维护等具体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上报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既有我局机关自身信用建设,又有全区房地产行业信用建设,各科室应高度重视,把信用体系建设当做今后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局党组将此项纳入年终考核内容,领导小组也将定期通报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拖拉,进展缓慢,应付差事的科室,局党组将对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