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园作为数字中国实践起点,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之下建设和发展,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创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数字经济人才集聚区,打造中国行业数字技术应用第一园,支持福州软件园数字企业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园区合作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研究院、产教融合人才培训基地等,并开展成果转化、实习实训等工作,引导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科技局)
二、支持企业“订单式”培养青年人才。支持企业与国内高校通过校企“订单式”培养高端研发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所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进入企业工作,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并就任技术岗位满一年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本科生5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人才培养补贴。每家企业每自然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人才飞地”建设。对总部设在园区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在鼓楼区缴纳),支持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享受区级人才政策保障,人才评定不受社保、个税缴费地限制。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委组织部)
四、支持人才引荐。支持单位或个人参与人才引荐,引进1名省高层次A类、B类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引荐奖励。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财政局)
五、支持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经福州软件园管委会批准,对组织举办省内公益性质福州软件园专场招聘会、直播带岗、人才对接会或宣讲会等人才引进活动(全年至少12场线下活动,宣讲会每场不少于5家企业参与,招聘会每场不少于25家企业参与)的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活动经费补贴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1次。对组织赴省外招聘宣讲对接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5家企业参与,合作院校不少于2家)的服务机构,每次活动给予一次性活动经费补贴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2次。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支持人才交流研讨。支持园区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驿站,参照市级人才驿站标准,经福州软件园管委会批准,给予人才驿站运营机构2万元启动经费。对每年举办高级研修、高峰论坛、学术交流、产学研对接等活动数量超过10场,参与人数总量不低于1000人次的人才驿站运营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运营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1次。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财政局)
七、支持赛事“揭榜挂帅”。经福州软件园管委会报备,对承办与数字经济相关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每一项分别补贴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于多家共同承办赛事的机构可推选其一承办方进行申请,同一赛事同一年度内仅可由一家机构申请。
(责任单位:福州软件园、区财政局)
八、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对经园区申报评审通过的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按市、区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选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申报鼓楼区级人才公寓。支持园内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前提下,申请利用自有土地以公共租赁房的形式建设人才公寓,参照《鼓楼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企业一定补贴。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福州软件园、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房管局、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国资中心)
本措施由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实施,所涉及的奖励、补助条款与鼓楼区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试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