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0-0800-2021-0003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12-17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发文字号: 鼓政综〔2021〕56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0
  • 有 效 性: 废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鼓政综〔2021〕56号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20 18:05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机关应当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截至2021年11月1日,我区对现行有效的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行有效的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继续有效予以保留,现公布如下: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鼓楼区高素质教育人才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鼓政综〔2015〕15号)
  2.《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关于扶持楼宇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鼓政办〔2019〕87号)
  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鼓政综〔2019〕18号)
  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鼓政办〔2020〕6号)
  5.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朱紫坊基金港集聚区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鼓政综〔2020〕36号)
  6.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鼓楼区2021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21〕26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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