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0-0200-2014-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4-12-17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发文字号: 鼓政综〔2014〕48号
- 发布日期: 2014-12-26
- 有 效 性: 废止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洪山科技园,福州软件园;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3]148号)的要求,我区对2011年至2014年10月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2014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鼓政综[2012]31号)
2、《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铜盘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鼓政综[2012]35号)
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坊七巷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鼓政综[2012]36号)
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沿线及周边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鼓政综[2013]9号)
5、《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部位)的通告》(鼓政综[2014]2号)
6、《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沿线及周边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鼓政综[2014]19号)
二、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鼓政综[2011]29号)
2、《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鼓政综[2012]23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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