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517-2500-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疾控中心
  • 成文日期: 2024-03-14
  • 标    题: 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疾控〔2024〕11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有 效 性: 有效
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通知
鼓疾控〔2024〕11号
来源:鼓楼区疾控中心 时间:2024-03-14 11:42
辖区各有关预防接种单位: 
  开展儿童预防接种项目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覆盖率是预防接种项目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指标。为继续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根据《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通知》(闽疾控函〔2024〕28号)和《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通知》(榕疾控〔2024〕39号)文件要求,受鼓楼区卫健局委托,我区定于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现将《鼓楼区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14日

鼓楼区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
  为继续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结合“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定于2024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区范围0-7岁(2016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
  二、活动目标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三、补种原则和程序
  (一)补种原则
  1.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2.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二)补种建议
  1.乙肝疫苗补种: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优先安排第1剂次接种。第2剂与第1剂间隔应不小于28天,第3剂与第2剂间隔应不小于60天,第3剂与第1剂间隔不小于4个月。
  2.卡介苗补种: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优先安排接种。 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3.脊灰疫苗补种:小于4岁儿童未达到3剂应补种完成3剂;大于或等于4岁儿童未达到4剂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则,两剂次间隔不小于28天。既往无tOPV免疫史的儿童,未完成2剂次脊灰灭活疫苗接种的需补齐2剂IPV。既往有tOPV免疫史,但针对Ⅱ型脊灰病毒的免疫未达2剂的迟种、漏种儿童,使用IPV补齐2剂。
  4.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补种:3月龄-5周岁未完成百白破疫苗接种的儿童,需使用百白破疫苗补齐4剂次,前3剂每剂接种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6个月。≥6岁接种百白破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使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6岁接种百白破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若已接种至少1剂白破疫苗,则无需补种;若仅接种了3剂百白破疫苗,则接种1剂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与第3剂百白破疫苗间隔不小于6个月;若接种了4剂百白破疫苗,但满7周岁时未接种白破疫苗,则补种1剂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与第4剂百白破疫苗间隔不小于12个月。
  5.麻腮风疫苗补种:对已满8月龄儿童,优先安排麻腮风疫苗接种;对于已经满18月龄儿童,优先安排麻腮风疫苗接种;未如果需补种两剂麻腮风疫苗,接种间隔应不小于28天。
  6.乙脑疫苗补种: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后出生且未接种乙脑疫苗的适龄儿童,如果使用乙脑减毒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两剂接种间隔≥12个月;如果使用乙脑灭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4剂,第1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为7-10天,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与第4剂接种间隔≥3年。
  7.A群流脑多糖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补种:未完成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24月龄儿童使用A群流脑多糖疫苗补齐2剂,两剂接种间隔≥3个月。≥24月龄儿童如已接种过1剂次A群流脑多糖疫苗,间隔不小于3个月尽早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如未接种过A群流脑多糖疫苗,可在3周岁前尽早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不再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与第2剂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间隔≥12个月。
  8.甲肝疫苗补种:未接种过甲肝疫苗的适龄儿童,应补种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如使用甲肝灭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6个月。如已接种过1剂甲肝灭活疫苗,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甲肝灭活疫苗时,可使用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完成补种,接种间隔≥6个月。
  四、补种工作技术要求
  (一)接种前准备
  1.各地可通过协调街道(居民委员会)、社区干部、社区服务中心干部、托幼机构及学校老师,配合共同做好受种者通知、督促接种等工作。
  2.预防接种按照受种者居住地属地管理。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在疫苗接种中的职责,全面掌握儿童疫苗接种及其流动情况,全面掌握无证及未种儿童情况,及时通知补种。
  3.增加接种医生数量,适当增加接种工作日,开展预约接种。通过整理受种者疫苗接种信息,精准定位推迟接种和漏种的受种者,根据接种单位面积和接种人员数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通知方式,合理安排预约受种者来接种单位接种。
  (二)接种时操作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2.实施接种前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做好手卫生。
  (三)接种后处理
  1.在接种操作后,工作人员应再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2.接种完成后,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疫苗接种完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五、活动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级单位及各街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人、财、物上给予相应保障,成立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区疾控中心负责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实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 
  (二)宣传与培训
  各接种单位可结合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本次查漏补种月活动精心策划宣传活动,通过“家长课堂”、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宣传单、短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家长对疫苗查漏补种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组织查漏补种工作技术培训,确保参加活动人员全部接受培训,并针对不同职责分工,对摸底登记、漏种疫苗补种程序、表格统计汇总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应按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四)补种工作评估
  本次查漏补种活动应进行补种工作评估。在全区选择3个街镇,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社区,每个社区调查10名适龄儿童进行接种率评估,全区共调查90名。
  六、资料收集与报告
  请各接种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前将查漏补种活动的汇总表、实施情况表、快速调查汇总表等表格以及活动小结上报区疾控中心。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做好“三查”、“三补”。各地应安排专人负责查清辖区内儿童底数(特别是流动儿童)、查清未种剂次、查清信息系统数据;对查出的漏种儿童及时补种、对没有录入信息系统的儿童及时补录、对没有接种证的儿童及时补证。
  (二)摸清儿童底数和接种情况。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受种者居住地属地管理,接种单位应加强与镇街、社区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应充分发挥在疫苗接种中的职责,全面掌握儿童(含流动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在本次活动中应突出入户摸底,建立未种儿童底册。接种单位应会同教育部门充分核查2023年9月以来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信息,全面掌握无证及未种儿童接种情况。 
  (三)合理安排补种工作,优先第二剂次脊灰灭活疫苗补种。接种单位要梳理辖区未种儿童情况,列出补种任务安排表,把本次活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合理安排接种进度,优先对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且未完成2剂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开展补种,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均得到2剂含Ⅱ型脊灰病毒疫苗接种。区级要做好计划和统筹,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 
  (四)规范利用信息系统开展接种率监测评价。目前“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已按照国家数据交换文档规范要求完成改造,可利用“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监测评价,采取基于预防接种信息档案直接获取查漏补种信息为重要手段。接种单位应审查清理辖区内预防接种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接种信息,合并删除重复档案,审查清理仅有1-2剂次接种记录且长期不更新数据的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对6周岁内(<7岁)儿童且有接种记录的档案不得随意剔除。
  (五)完善接种个案信息登记管理。接种单位原则上遵循“谁接种、谁录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接种单位应以此次“查漏补种月”活动为契机,梳理辖区内儿童疫苗接种信息,及时完成补种,确保接种率达到考核要求。接种单位若发现儿童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应及时将该儿童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接种单位应定期查询信息系统重复档案,及时合并重复档案避免重卡。 
  附件:1.福州市2024年查漏补种月活动摸底登记表
      2.福州市2024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汇总表
      3.福州市2024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汇总
      4.福州市2024年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情况表
      5.福州市2024年查漏补种月活动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评估调查表
      6.福州市2024年查漏补种月活动疫苗接种率调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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