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9-2500-2026-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6-03-06
- 标 题: 鼓楼区司法局关于局领导调整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司〔2026〕9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6
- 有 效 性: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多元矛盾调处中心、鼓楼公证处:
鉴于人事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徐 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全面工作。
蒋志勇(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及其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林毅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区多元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及其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徐智平(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陈振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陈自敢(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工会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机关效能工作。
刘 军(局二级调研员):分管办公室。
任友全(局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法治督察科。
吴志文(局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律援助中心)。
唐其昌(局二级主任科员):分管鼓楼公证处;协助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区多元矛盾调处中心工作。
刘榕楷(局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律师工作科;协助分管法治督察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律援助中心)。
为保障我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局领导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期间,相关工作先行由协助分管的局领导主动接替,若无协助分管的局领导,实行“AB工作制”分工。由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局领导“AB角”具体对应如下:
林毅坚同志与徐智平同志互为AB角;
陈振忠同志与林毅坚同志互为AB角;
陈自敢同志与任友全同志互为AB角;
刘 军同志与唐其昌同志互为AB角;
唐其昌同志与刘榕楷同志互为AB角;
刘榕楷同志与吴志文同志互为AB角。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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