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8-0200-2020-000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12-03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福州市鼓楼区智多星启能康复中心”名称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鼓民审〔2020〕14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准予“福州市鼓楼区智多星启能康复中心”名称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鼓民审〔2020〕14号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0-12-08 11:51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鼓楼区智多星启能康复中心变更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名称变更登记。 

  福州市鼓楼区智多星启能康复医疗中心(业务主管单位: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2591731402E;法定代表人:黄求海;注册资金:伍万元整;住所地:福建省福州鼓楼区杨桥西路268号太阳城综合楼2#楼2层2B店面-2)单位变更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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