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3-2500-2026-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工信局
- 成文日期: 2026-04-23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发文字号: 鼓工信〔2026〕33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3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规范开展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营造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保障
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开展,共同推进局行政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12月。
四、检查事项及频次
制定《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和《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常检查事项清单》(附件2),规定行政检查事项及频次。
五、检查对象及比例
建立《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市场主体名录库》、《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3、4)。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取市场主体。原则上,每个随机抽查事项的备查主体数量不低于该事项对应市场主体数量的5%。
六、检查方式
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经营方式与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方式。一般可采取现场核查、书面检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
七、检查工作流程
(一)制定检查方案
每次检查工作都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日期、内容、 要点、方式及具体工作安排,并随附检查记录表样表。
(二)随机检查名单产生
通过现场抽签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人员名单与被检查企业名单。执法人员不可跨类别参加执法。
抽取过程应拍照记录,检查名单签字留底存档。
(三)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检查活动时,应表明身份、当场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要求市场主体予以配合;核验市场主体在场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做好调查取证及证据固定工作,保存好市场主体提交的检查材料。
检查过程应拍照记录,检查记录表签字留底存档。
(四)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受理被查市场主体提交的、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相关申请材料,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经复查确有错误的,应按规定予以及时更正,无错误的予以维持;复查情况自作出复查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反馈。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应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应处罚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及时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材料归档
检查方案、抽取记录、检查记录、检查通报、违法违规处 理情况记录等材料需按要求归档保存。档案保存期限2年。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具体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按照《鼓楼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鼓经信〔2018〕56号)规定执行。
2.各科室应对照相应职责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常检查事项清单
3.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市场主体名录库
4.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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