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
企业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或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取得证书类型予以企业补贴。
概述
企业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或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取得证书类型予以企业补贴。
申请条件
企业注册在鼓楼区,为培训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
按取得证书人数直补企业。具体标准: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每人500元。
申请说明
长期受理
申请材料
培训单位可在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向培训券发券地人社部门发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福建省培训单位补贴申请表;
(2)福建省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管理平台导出)。
办理流程
1.企业注册“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账号;
2.企业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培训方案;
3.属地人社审核培训方案;
4.培训方案通过后,企业开展培训;
5.企业在培训结束后系统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单位导入获得的技能评价证书,在管理平台上传补贴申请书、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在线办理途径
可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线上申请。
结果查询
根据补贴申请渠道或咨询属地人社部门,了解补贴申请审核、发放进度。
办理时间和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鼓楼区人社局就业人才科0591-88008196。
相关材料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
常见问题
1.培训可以通过什么形式开展?
答:培训可以通过全线上、全线下或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
2.培训内容可以有哪些?
答:员工岗位职业技能(必修),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质量意识、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健康卫生、职业指导等3.通识类课程(选修),企业根据自身内训需求确定具体课程。
3.哪些工种可以开展全线上培训?
答:采购员、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房地产策划师、职业指导员、创业指导师、会展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公共营养师、营销员、互联网营销师、物业管理员、客户服务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健康管理师、劳资管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控制、垃圾分类处置、家庭教育指导、膳食营养搭配。
4.培训补贴可享受多少次数?
答: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