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概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请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申领条件

       1.已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日前规定为60周岁);
       2.已按规定缴纳保费(目前为15年);
       3.已按规定提交待遇领取申请;
       4.待遇核定时具有待遇申请地户籍(或港澳台参保人员具有待遇申请地有效居住证);

       5.生存状态正常;
       6.未在监内服刑;
       7.未领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障类待遇;
       8.同时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已提交其他养老保险注销手续或转移街接申请手续。 

办理流程

途径一:线上办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index),操作流程: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养老保险”——选择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选择参保地——填写参保登记信息、待遇发放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平台首页

参保登记申请入口

审核结果查询入口页面

2.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操作流程:进入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选择“办事服务”——选择户籍所在地——选择“我要办”——选择“个人办事”——选择“按主题分类”——选择“社会保障”——选择“养老服务”——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在线办理”——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批。

选择“办事服务”

选择户籍所在地

选择“我要办”——“个人办事”

选择“按主题分类”——“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在线办理”——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批

3.“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操作流程:进入“福建省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选择“待遇申领”——确认本人关键信息,点击“下一页”——确认参保信息——确认缴费信息——确认或修改银行账号信息——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确认待遇领取申报年月信息,点击“预览”——确认待遇申领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阅知《申请人声明》点击“同意”——再次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始认证”——人脸认证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点击【参保登记】

  填写参保登记“关键信息”

  填写参保登记“参保信息”

  填写参保登记“缴费档次及银行卡信息”

  拍照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等证件材料

  参保登记“特殊身份信息”选择

  参保登记“最后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途径二:现场办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内常住地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合法证件)原件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可现场领取)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闽政通”APP、“掌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线下办理: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1-87278382

政策宣传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申请表格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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