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申请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1.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窗口核验后退回,无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可由窗口代为复印。

2.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离婚协议书

1.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式三份,不可涂改,离婚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存档一份,由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字并按指纹。

2.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可以到公证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更改或补充。

三、结婚证

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两本都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四、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各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标准尺寸:3.5cm*5.3cm),照片自行准备,底色纯色即可。

五、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由所在单位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或者代行此项审批职能的党组织加盖印章出具,证明需在三个月有效期内,涂改无效。

六、结婚登记档案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需提供。当事人婚姻登记在思明区办理的,由思明区直接查证;原婚姻登记不是在思明区办理的,婚姻登记档案由当事人自行提供。当事人自行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办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三楼鼓楼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设有4个办理窗口随机叫号。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

0591-87535114。

常见问题

    1.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一定要冷静期30天吗?

    是的。

    2.在我国,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哪几种?

    在我国,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

相关事情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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