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且双方自愿结婚的可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概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申请对象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2.现役军人

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申请:双方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到现场申请结婚

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预约流程

    (一)闽政通方式:
       1.打开闽政通APP
       2.路径:办事预约--福州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福州市--(服务大厅)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微信方式 :   
       1.关注微信“福州窗”公众号。
       2.路径:微服务--县区服务--鼓楼区--鼓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服务。

办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三楼鼓楼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设有4个办理窗口随机叫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

0591-8753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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