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教师资格认定

鼓楼区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概述

鼓楼区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14号) 文件制定,需要在鼓楼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可以参考以下流程进行。

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户籍福州市鼓楼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州市鼓楼区有效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

  3.2025福州市鼓楼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市鼓楼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福州市鼓楼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以福州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申请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上办事”中“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加入QQ群“2025上半年福州市鼓楼教资认定”并填报2025年上半年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资格认定预约表,群号和预约表链接均在网报提交后页面提示“注意事项”内。

        报名前请查阅“办事指南”,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操作手册”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应提供本区地址的《福州市居住证》原件。

    (3)以2025福州市鼓楼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身份申请认定的(即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25年1月至12月)。

    (4)在福州市鼓楼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福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福州市鼓楼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

       5.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网报信息显示学历信息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学历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8.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福州市鼓楼区户籍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开具

       ②持福州市鼓楼区地址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交迁入本地区前或原户籍所在地的无犯罪证明;

       ③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申请人如非本地户籍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的无犯罪证明;

       ④福州市鼓楼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申请认定的需所属部队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温馨提醒

       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认定,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上述条件和认定范围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17日(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审批处”。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点击首页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

       3.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三)体格检查  

       2025上半年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参加2025半年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的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流程等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起止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9日(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预约方式:申请人需加入QQ群“2025上半年福州市鼓楼教资认定”并填报2025年上半年福州市鼓楼区教师资格认定预约表,群号和预约表链接均在网报提交后页面提示“注意事项”内 。

       (五)审核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告知申请者,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者亦可拨打人事科电话0591-87677797咨询审核结果。或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个人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查询本人是否已获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方式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7677797(人事科)

办公地址:鼓楼区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楼华润万象城三期TB号写字楼3A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相关事项

       1.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于2025717日至23(正常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到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或现场填报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相关链接

鼓楼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附件 体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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