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缴费补贴:2019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有些市、县增设了更高的缴费档次及补贴)。
(2)特殊对象缴费补贴:一是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保费(即200元);二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特困人员、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保费;三是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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