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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军人定期抚恤金(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如何办理?由哪个部门发放?

时间:2018-08-21 16:01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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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抚养人)、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遗属,请持《病故军人证明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到县区民政部门申请,经省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县区民政部门发放。咨询电话:8762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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