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闽人发[2009]255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龄补贴;年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龄补贴,其中鳏寡孤独的每人每月发放300元高龄补贴。所需经费,由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支付。民政部门管理的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支付。 2、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是否享有高龄补贴,请向老龄委咨询。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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