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人均食品消费量来源于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基础数据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调查户每日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日记账本和记账要求将日常购买的食品消费数量记录下来。如果是农户,还要再加上农户自产自用的食品,这些基础数据经过审核后上报至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通过统一的数据处理程序加权超级汇总。其中,居民家庭平均每人主要食品消费量是指居民在家消费的所有粮、油、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食品,在外饮食消费的食品一般记录在“在外饮食”项目中,但只记录消费金额,不记录消费数量。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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