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结婚证所需材料:1、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应提供本人已加盖户籍章的个人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加个人页或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盖管理户口单位的印章加个人页);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不同的,应到公安部门更改一致);3、男女双方两寸近期(半年内)合影免冠证件彩照(红底或蓝底)三张;4、原登记机关查询的结婚档案材料;5、两本旧结婚证。我区婚姻登记窗口(温泉公园北门东侧“鼓楼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内(温泉小学对面)。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办理,如有不明,请咨询0591-87506305,87535114。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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