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
你好,
|
注销
登录
|
注册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首善之区
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领导之窗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政府工作报告
最新文件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政府会议
新闻发布会
会议解读
办事服务
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地图
办事预约
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
政民互动
12345便民服务平台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互动知识库
用户留言情况分析
专题专栏
无障碍浏览
历史搜索:
热搜: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区人社局
>
人生事件
>
就业失业
试用期的长短能随意定吗?
时间:2026-07-06 09:15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
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
移动门户
鼓楼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智能推荐服务
个人常用
法人常用
公积金查询
机动车
医保查询
社保查询
户籍办理
婚姻登记
企业开办
企业注销
设立变更
法人注销
投资审批
政企直通车
猜你喜欢
全省首个!福州鼓楼双中心揭牌!
福州市鼓楼区:深化楼宇团建与业务融合 以青春之力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委主要领导调研社区工作
鼓楼区政府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
一起为鼓楼“美颜”!约起!——“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持续发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