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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由谁负责?

时间:2026-06-10 09:34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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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区分所有权房屋的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业主自行管理的,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村(居)民委员会依法代为管理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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