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教育
根据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评聘工作在有教师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划分,30%的教师空缺岗位用于申请晋升评聘人员参加竞争推荐,申请晋升评聘的人员可按教师空岗1:1.5的比例推荐评审,经评委会差额评审通过后给予聘用。不详之处可询问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767779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移动门户
鼓楼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