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转学:户口簿、房产证或有效证明、转学申请表(到学校领取)。(2)港澳台胞子女入学:由家长出具借读申请报告,并随带下列材料到学校申请。1、护照或当地户籍本;2、暂住证;3、学生在港澳台学校的学习证明。(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随带下列材料到学校申请。1、原籍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2、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应是“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父母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在鼓楼区暂住的时间应为半年以上)。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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