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小招意见,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的。 (2)父母离婚或父母一方是五区农村户籍、五区之外户籍,适龄儿童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在片内同一地点,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适龄儿童及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且户籍在一起的。 2013年小招意见尚未出台。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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