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14-0300-2025-000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5-08-19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西洪路省二建公司地块项目选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机构的告知书
- 发文字号: 鼓房征〔2025〕28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西洪路省二建公司地块项目选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机构的告知书
鼓房征〔2025〕28号
来源: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时间:2025-08-19 16:16
因西洪路省二建公司地块项目需要,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鼓房征〔2025〕27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西洪路省二建公司地块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7620105。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隆凤新村东侧二层,电话:83703218。
五、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在2025年8月24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两家,第一家为分户评估机构,第二家为分户评估备选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2025年8月24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9:30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七层会议室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附件:福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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