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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华侨小学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时间:2021-12-09 17:02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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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福州市华侨小学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GCWSJJ-FS-2021-223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华侨小学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汪梅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传真:0591-83393305

3、自行采购结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福州安豪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未根据招标公告:三、投标须知;4、投标人须打印报价文件签字确认并每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后扫描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Jpg或pdf或文件夹压缩包RAR)。未按上述条款要求扫描上传报价文件的投标无效。该报价人被视为无效报价。

包号

细项

品目名称

技术规格指标

数量

成交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1

1

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

租用的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以实际出发时间为准)。

路线:从福州市华侨小学——永泰幸福庄园(往返)。

数量: 15辆45座大巴。

保险要求:所提供车辆,应按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个座位不得低于80万元/座。

运输路线要求:路线中可走高速公路通行的,要求必须全程高速公路通行。路线需征得采购人确认。

成交金额包含:人员保险、车辆运输费、过路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5辆

1950

29250

成交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29,250.00

成交供应商:福州市台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注:1.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2.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的车辆数为准,服务结束后提供机打专用发票,将在60天内通过对公转账一次性付款。3.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采购单位要求服务,若出现未按采购要求服务将立即终止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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