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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植树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4-09 11:50 来源:鼓楼区五凤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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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2021-053-1

项目名称: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

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1批

43000

43000

400

具体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条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单位负责人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只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供应商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供应商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注: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0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直接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转账报名方式:供应商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需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信息以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发送至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rwzb@163.com)。通过转账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报名前致电联系项目经办人员。未缴费购买磋商文件的报名以及未来电联系项目经办人员的报名,均视为未成功报名投标,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工作人员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号:100028500520010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9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785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联系方式:张增晖,0591-8754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增晖

电 话:0591-8754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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