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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所辖税务机关开通和完善税务主体户,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91-873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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