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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新报户口要提供什么流程?

时间:2022-01-19 10:09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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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规定:一、夫妻双方均为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实行随父或者随母自愿原则,可随其中一方落户。 

  二、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 

  1、双方户口在同一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同一县(市)范围内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2、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同一县(市)范围内的,可以选择随家庭户或者随集体户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三、凭以下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窗口办理: 

  1、申请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户口簿单页; 

  4、父母《结婚证》; 

  5、选择随集体户一方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以及配偶在福州市市辖区内无其他住房的承诺。 

  四、小孩无需到场办理,父母一方到场办理即可。办理小孩出生申报,其监护人或者家庭户户主持所需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本人或者户主因故无法申报的,可以书面委托家庭户内成员或者直系亲属代为申报。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同时提交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书面委托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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