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屏山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福州市屏山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解决你校校园、校舍面积紧缺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屏山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鼓楼区北浪路10号。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选址面积7426.2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6259.8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20533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11403.9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
四、项目业主:福州市屏山小学。
五、鉴于该项目工期紧、需加快前期工作开展,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规定,同意先行核准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事项,其他招标事项请在项目申请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申请核准。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建设资金,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此复
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三年八月七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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