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产业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区“发展互联网医疗产业”工作答复如下:
一、互联网医院审批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9〕279号),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或以互联网医院名义开展服务的,分别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取得实体医疗机构或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二、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诊断
鼓楼区开展远程影像、心电图远程诊断,由社区医生开单,社区工作人员检查,上级医院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诊断报告,上级医院可收取一定的远程诊断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需另外聘请相关专业医生,节约成本,也提高了效率和效益。2022年各中心的远程心电诊疗人次就达1.1万次,远程影像诊疗人次达1.5万人次,既优化了上级医院的医疗资源配置,缓解了基层心电影像医技人才压力,同时给上级医院和社区中心带来较大的收益,更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便利。
三、应用数字化技术优化就医服务流程
鼓楼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实施《鼓楼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试点项目方案,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试点,提升改造基层卫生信息系统9大模块功能,探索“互联网+社区卫生”新模式。同时,我区与省电子信息集团合作,在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引入“三码融合”项目,实现居民脱卡就诊,减少排队等候,提升就诊效率。同时建立社区慢病防控体系,对慢病患者开展实时监测和分级干预,整合现有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功能,提供疫苗追溯和查验证、接种查询预约等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专此答复
鼓楼区卫健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