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福建晶特尔美可普鼓楼东大口腔门诊部)

时间:2023-02-03 18:20 来源:鼓楼区卫健局
| | | |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福建晶特尔美可普鼓楼东大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MA322GM1735010210D152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刘冰

身  份  证  号

350124********2159

医疗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1号水产大厦二层、四层

所有制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门诊部

诊疗科目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床 位 数

牙椅28张

接诊时间

8:30-20:30

联系电话

0591-87629903

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 公交车身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20秒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307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02月03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鼓)医广【2023】第02-03-07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