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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时间:2022-10-21 15:49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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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黄兴荣、王明林: 

  当事人: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2XX6QP7A;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黄兴荣;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80号金泉春晓4#楼1层06商业用房-5;经营范围:服装、鞋帽、化妆品、玩具、针织品、皮革制品、酒店用品、纸制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花卉、卫生洁具、水性涂料、工艺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通讯设备、建材、照明设备、不锈钢制品、仪器仪表、劳保用品、医疗器械、食品的批发、代购代销;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本局于2022年06月22日收到黄兴荣提交的投诉申请,反映其身份证被人冒用并注册登记为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请求我局撤销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在我局于2016年12月27日在本局取得的设立登记,并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使用黄兴荣身份证明材料,在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中伪造黄兴荣签名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2022年第8次局务会研究决定: 

  撤销福州科亿冠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在本局取得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也可依法六个月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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