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 园区资讯
各入驻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园区配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促进产业发展,鼓楼区委、区政府在我园开办了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经研究,初定《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条件》(见附件1)。为保证正常开学,请各单位对照条件规定,组织申请子女就学并符合条件的的员工准备相应资料进行预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1《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由企业汇总后,统一出具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新生入学申请报告及汇总统计表(申请及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3,附件3须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企业完税证明(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4.员工个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户口簿(查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员工个人连续12个月在福州市缴纳所得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人与本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查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涉及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需提供省级以上人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符合“条件2.2”的人员另需提供①公司章程或上市企业公告等身份证明材料(查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以及②由工商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实际到资证明。
9.符合“条件4”的在孵企业,另需提供①与相应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签订的租赁(入驻)协议,②融资合同及实际到账凭证。(查验原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0.符合“条件1.1”“条件1.2”中关于“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推荐骨干员工”条件的,另需提供有权推荐人的亲笔签名推荐信,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预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2日止。
材料请按第二点进行排序整理,并报管委会审核;材料接收地点:福州软件园党群服务中心(F区7、8号楼连接体),联系人:小郭、小方,联系电话:86252306、87276876 ,邮箱:fzrjyr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条件
2.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新生入学申请
3.2020年秋季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新生入学统计表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
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条件
一、基础性条件
(一)适龄儿童家长所在单位符合如下条件:
1.注册地在福州软件园,企业纳税在鼓楼区(以下统称为“企业”);
2.及时、完整填报软件园年度相关统计报表;
3.服从软件园对党群工作、安全生产、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二)适龄儿童家长符合如下条件:
1.企业正式员工(原则上以企业连续12个月为职工缴纳的社保为准);
2.员工个税缴纳地为福州市。
二、一般性条件
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本年度招生额度为90名适龄儿童,招生对象为原则上达到“基础性条件”,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的员工的子女:
(一)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给予相应的入学名额,分配给年交纳工薪个税5000元(含)以上的骨干员工:
条件1.1.2019年纳税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分配3个入学名额(其中给予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推荐骨干员工名额1名,允许不受工薪个税、到司时间限定)。
条件1.2.2019年纳税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到1亿元的企业,分配2个入学名额(其中给予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推荐骨干员工名额1名,允许不受工薪个税、到司时间限定)。
条件1.3.2019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到5000万元的企业,分配1个入学名额。
条件1.4.高层次人才(指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下同)投资创办的企业,分配1个入学名额。
符合一般性条件1.1~1.3款条件之一的企业,如果同时符合一般性条件1.4款条件,可增加1个入学名额。
(二)适龄儿童家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安排教学点入学名额,且不占用所在企业根据第(一)条一般性条件分配的入学名额:
条件2.1.高层次人才。
条件2.2.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
本条所述企业特指截至2019年6月有效运营1年(含)以上、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资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以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记载、上市企业正式公告为准。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1人。
条件2.3.2018年交纳工薪个税30000元(含)以上、2019年交纳工薪个税10000元(含)以上的骨干员工。
(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
条件3:⑴ 鼓楼区委、区政府,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重点招商服务对象一事一议;⑵ 福州软件园相关服务机构的骨干员工子女;⑶ 衔接省、市、区政策明确规定的情况。(符合其中条件之一)
(四)在孵企业:
条件4: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含国家863软件专业孵化器(福州)基地)管理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在孵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原则上每家企业可以有不超过1个入学名额:⑴ 在孵时间1年(含)以上;⑵ 上一年度融资额500万元(含)以上(以实际到账为准)。
如按上述(一)(二)(三)条一般性条件招生所余名额有限,则按照在孵企业上一年度融资额从高到低排序,直至本年度招生额度用毕。
(五)按照上述(一)(二)(三)(四)项一般性条件招生,如果尚未达到额度限定人数,则视剩余名额再进行若干轮次的名额再分配。
条件5:⑴ 名额再分配针对2019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层次人才投资创办的企业开展;⑵ 再分配名额要求骨干员工2019年交纳工薪个税3000元(含)以上的;⑶ 按企业纳税额从高到低排序,每轮次每家企业再分配名额不超过1个,直至本年度招生额度用毕。
三、本条件规定由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