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1-2500-2018-0006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8-12-17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政办〔2018〕99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
《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标准》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体检服务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共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委办〔2018〕92号)、《中共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服务企业“百十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委办〔2018〕93号)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鼓政办〔2018〕95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向全区纳入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服务标准制定如下:
一、一类企业
1.企业标准
属于以下任一分类的企业,均认定为鼓楼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一类企业:
(1)上市企业;
(2)市、区总部企业;
(3)上一年度获评鼓楼区纳税大户的企业;
(4)上一年度获评鼓楼区功勋企业的企业;
(5)服务业一类重点服务企业;
(6)商贸业一类重点服务企业;
(7)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五百强企业,中国民企百强企业,中国独角兽企业,央企,省属企业总部。
2.服务标准
每家企业可享受一、二级标准的健康体检服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家企业可享受一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一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参照福州市厅级干部保健体检待遇,即每人每年男性1200元、女性1450元;二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参照福州市处级干部保健体检待遇,即每人每年男性550元、女性650元。
二、二类企业
1.企业标准
不属于上述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一类企业标准,但属于以下任一分类的企业,均认定为鼓楼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二类企业:
(1)新三板挂牌企业;
(2)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
(3)鼓楼区重点税源企业;
(4)服务业二类重点服务企业;
(5)商贸业二类重点服务企业;
(6)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五百强企业,中国民企百强企业,中国独角兽企业,央企,省属企业一级分、子公司。
2.服务标准
每家企业可享受一、二级标准的健康体检服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每家企业可享受一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一级标准健体检服务参照福州市厅级干部保健体检待遇,即每人每年男性1200元、女性1450元;二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参照福州市处级干部保健体检待遇,即每人每年男性550元、女性650元。
三、三类企业
1.企业标准
不属于上述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一、二类企业标准,但属于以下任一分类的企业,均认定为鼓楼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三类企业:
(1)上市后备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区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企业;
(3)列入鼓楼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五百强企业,中国民企百强企业,中国独角兽企业,央企,省属企业投资、控股企业。
2.服务标准
每家企业可享受一、二级标准的健康体检服务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家企业可享受一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一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参照福州市厅级干部保健体检待遇,即每人每年男性1200元、女性1450元;二级标准健康体检服务参照福州市处级干部保健体检待遇,即每人每年男性550元、女性650元。
向以上三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区企业保健办《福州市鼓楼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健康服务实施意见》执行,本标准根据第一批鼓楼区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任务清单企业进行划分,由区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后续批次任务清单进行实时补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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