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20-2500-2024-0005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4-09-23
- 标 题: 关于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爱卫会〔2024〕15号
- 发布日期: 2024-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镇,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福州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全市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榕爱卫会〔2024〕10号)文件要求,为降低鼠密度,预防各种鼠传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将在全区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9日
二、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0日)
1.宣传发动:各单位和社区应在卫生宣传栏上张贴宣传海报,刊登科学灭鼠知识和灭鼠通告,各新闻媒介予以大力支持,刊登播放全市统一灭鼠活动通告,动员广大居民参与灭鼠活动;各街镇、各部门组织召开灭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本辖区、本行业主管单位灭鼠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发动,人人参与,不留死角。
2.环境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发动单位职工、辖区居民深入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密闭收集和食物保存工作,断绝鼠粮,并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各街镇要组织社区开展辖区鼠情调查,清理、更新和补充灭鼠毒饵站,为下一阶段投药灭鼠工作奠定基础。
(二)投药阶段(10月11日至21日)
1.使用药械
外环境灭鼠使用对人低毒慢性的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且有正规的国家农药登记证号。室内灭鼠使用其他有农药登记证号并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或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灭鼠器械,鼠药由各单位自行购买。
2.职责分工
(1)公共外环境和老旧小区由各街镇负责组织开展灭鼠工作,并同时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鼠情不回潮。街镇、社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以街镇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灭前鼠密度调查(见附件3),10月底前完成一次灭后鼠密度调查,完善除四害档案。
(2)宾馆、饭店、食品(饲料)加工厂、农贸市场(超市)、建筑(拆迁)工地、公园、垃圾转运站、粮库、医院、地铁站等场所是灭鼠重点单位,应自行购买鼠药投放或委托已备案的专业消杀机构开展灭鼠工作,各场所管理单位及主管单位负责监督落实。
(3)其他一般单位内部、物业小区、居民室内灭鼠需自行购买鼠药投放或委托已备案的专业消杀机构开展,各街镇负责督促落实。
(三)查遗补漏,检查验收阶段(10月22日至29日)
1.本阶段各街镇、各部门要组织好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完善防鼠设施,集中收集、处理鼠尸,预防鼠传疾病。
2.责任到人,区爱卫办对全区秋季灭鼠活动择机开展检查,对鼠密度超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其他事项
(一)灭鼠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做好本单位和管理单位(或下属单位)的灭鼠工作,特别要做好上述重点单位的灭鼠工作。
(二)各种生活垃圾是鼠类食物的重要来源,为了保证灭鼠效果,各单位、小区生活垃圾要做到密闭收集,日产日清,不留过夜。
(三)投放鼠药前各街镇、社区,各有关单位应张贴灭鼠通告,做好鼠药安全投放宣传工作,预防儿童误食鼠药,投药时投药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
(四)毒饵站点投放毒饵前,应做好毒饵站内清洁工作,清除站内陈旧毒饵,垃圾,鼠、虫尸等杂物,确保新投毒饵诱食率。
(五)各街镇要督促落实辖区内的绿化带、公园、工地(含拟拆工地)、内河沿岸等其他公共场所的灭鼠工作。
(六)中直和省(市)直单位、高校、驻区部队的灭鼠工作请在活动时间内统一开展。
附件:1.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告
2.社区(村)外环境消杀记录单
3.社区(村)鼠类密度表
鼓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
全市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为除害防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城区秋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药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9日
二、使用药物
外环境灭鼠使用对人低毒慢性的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且有正规的国家农药登记证号。室内灭鼠使用其他有农药登记证号并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或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灭鼠器械。
三、鼠情投诉
市民若发现鼠密度较高的场所或所在小区未开展灭鼠工作,可向所在社区(村)和区爱卫会投诉,或将存在问题发至电子邮箱:Lztxinxi@163.com,说明鼠患情况和详细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镇)、社区(村)及小区名称。
四、注意事项
(一)各小区生活垃圾要密闭收集,日产日清,不留过夜。室内要完善防鼠设施,储藏好食物,以断绝鼠粮,提高灭鼠效果。
(二)物业小区、单位内部、居民户灭鼠应到合法杀鼠剂经销点(必须有“福建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社区购买鼠药,严禁使用急性鼠药。
(三)中直和省直单位、高校、驻榕部队的灭鼠工作请和所在区、街(镇)同一时间开展。
(四)各小学、幼儿园、家长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避免儿童误食鼠药。如有误食,应及时送医疗单位救治,维生素K1是特效解毒剂。
(五)各单位和居民应在灭鼠后期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收集、处理鼠尸,请勿直接用手接触鼠尸并严禁乱扔鼠尸。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附件2
社区(村)外环境消杀记录单
消杀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消杀地点 |
街(镇)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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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时间 |
时 分开始, 时 分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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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O工作人员姓 名 |
共 人 |
|||||
消杀设备 |
设备 |
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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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对象 |
□蚊子 □苍蝇 □蟑螂 □老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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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药品 |
商品名 |
有效成分及浓度 |
||||
剂量 |
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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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范围 |
小区名称: 公共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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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性质 |
□正常施工 □应急加班 □小范围施工 □投诉返工 其他: |
|||||
社 区 监 督 人 |
服务评价:好□ 一般□ 差□ 姓名: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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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经办人 |
姓名: 电话: |
附件3
社区(村)鼠类密度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室内鼠迹 |
防鼠设施 |
外环境 |
备注 |
||||||||||||
检查房间数 |
阳性鼠迹数 |
阳性 房间数 |
检查 房间数 |
防鼠设施不合格部位 |
不合格房间数 |
延长米 |
鼠迹 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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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 |
粪 |
迹 |
其他 |
门 |
窗 |
通风口 |
地沟 |
其他 |
|||||||||
小计 |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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