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9-2500-2019-001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委依法治区办
- 成文日期: 2019-12-09
-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委法办〔2019〕9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镇、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鼓治区办〔2017〕11号)要求,落实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福州区鼓楼区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鼓治区办〔2017〕15号)要求,做好全区干部参加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榕司〔2019〕225号)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10日8:30—12月31日18:00。
二、参加对象
全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区属企业的干部。
三、考试平台
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www.faxuanyun.com)。
四、考试内容
宪法、监察法、党内法规、刑法、民法、行政法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可登陆福建省法治宣传云平台网站“学法考试平台”自行学习。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
(一)考试题型。系统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50道题作为考题。题型分单项选择题(25道)、多项选择题(10道)和判断题(15道),每题分值为2分,满分100分。
(二)考试成绩。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合格成绩为80分(含)以上,合格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福州市鼓楼区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合格证》。
根据《福州区鼓楼区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鼓治区办〔2017〕15号)要求,统一学法考试成绩同时作为2020年度全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拟选拔任用对象考试成绩须在90 分(含)以上。考试结束后,考试情况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考试设置。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应在相应的考试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人有三次考试机会,考试结束后,系统自动记录成绩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成绩。考试不合格者及未参考人员,需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是我区对区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切实把学习教育要求落实到人,确保学习考试全覆盖。
(二)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作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请大家在参加考试前先登入中国普法网(网址www. legalinfo.gov.cn)设置的专区,观看精选的庭审视频。
(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推动学法用法融入日常工作学习中,为推进法治鼓楼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服务保障
各单位在操作及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福建法治云平台负责人:杨晓辉
联系电话:18001133646,18010199804
联系人: 潘美红 王凌
联系电话:87551086,87544138
附件: 2019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2019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须知
一、资格要求
具有福州市鼓楼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学员账号。
二、操作流程
(一)电脑端操作步骤:
登录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www.faxuanyun.com)→学法考试平台→账号登录(初次登录者需根据提示修改密码)→进入考试→普法考试
(二)移动端(手机/Pad)操作步骤:
下载“法宣在线”APP客户端→登录账号→我的考试→进入考试界面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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