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02-2500-2018-0008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18-11-09
- 标 题: 鼓楼区物价局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的总结
- 发文字号: 鼓发改价格〔2018〕25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4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鼓楼区物价局2018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鼓发改价格〔2018〕6号)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160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9月3日按35%抽查比例对今年的16家转供电主体单位进行了随机抽号,确定了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鸿裕天城小区、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嘉健大厦小区、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湖花园小区、福建归真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调歌头休闲天地、福州太阳物业管理公司湖东路太阳广场、福州亿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园C区等6家单位为今年下半年度“双随机”检查单位。
检查工作从9月5日开始,共分三个小组,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检查工作9月下旬结束。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行价格政策方面
我局通过现场随机抽查、现场随机访问、查看电脑历史记录等方式对被抽查单位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鸿裕天城小区、嘉健大厦小区、西湖花园、福建归真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调歌头休闲天地、福州太阳物业管理公司湖东路太阳广场、福州亿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园C区等5家转供电主体单位均能及时严格执行目录销售电价。
我局在检查中未发现上述6家转供电主体单位存在擅自提高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收费等违价行为。6家转供电主体单位现已将我省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及时传导到位,8月份的电价分别为0.76元/度、0.76元/度、0.533元/度、0.73元/度、0.67元/度、0.83元/度。
二、价格公示方面
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鸿裕天城小区、西湖花园、福建归真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调歌头休闲天地三家物业公司能较好地执行公示政策,及时将电费收费标准、终端用户用电量明细、公摊电费明细等信息主动向终端用户公示,接受用户监督,做到收费符合政策要求,一目了然。
三、存在问题
福州亿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园C区、福州太阳物业管理公司湖东路太阳广场、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嘉健大厦小区等3家公司对电公摊公示工作不够重视,我局已督促各公司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公示工作。
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通过发放《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提醒告诫函》形式,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单位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以微信公众号、用户微信群等电子信息发布等多种形式,公开电费的收取标准、公摊办法等,主动接受终端用户的监督,切实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位,减轻终端用户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福州市鼓楼区物价局
2018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