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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时间:2023-11-30 17:14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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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政府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补贴,以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已在当地就业中心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向当地就业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对象

1.“4050”失业人员(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

3.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4.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5.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

9.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享受补贴

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 65% 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项目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项目对照执行。(养老453.44元/月、医疗226.74元/月)。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第三年期满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稳定就业指在我市企业单位参保缴费实现就业),可申请延长享受一年。

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首先需进行参保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向当地就业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流程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可持①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②身份证(与福州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福州市职工医保停保人员可只提供身份证)至福州市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线上渠道:

                     

闽政通APP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闽政通APP

以闽政通APP为例,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灵活就业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以“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为例,扫描进入电子社保卡,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在跳转页面首页可以查看【办事指南】,点击【我要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再次进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点击【查看申请】,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

 

         

 

                             

线下渠道:

办理地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鼓楼管理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医保大楼一层)

咨询电话:0591-12345转医保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材料

进行线下申请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三)医疗保险中心窗口打印的当年度医保缴费明细

(四)在有效期间的《就业创业证》

(五)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进行线下申请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登记就业)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已注明就业单位,但毕业生非因本人原因未就业的,需另提供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和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

(四)本人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五)本人社保卡卡面复印件;

(六)证明本人已缴纳当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地税缴费凭据、社保机构缴费凭据、银行缴费凭据均可)。

补贴申请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后,在当年向常住地属地的就业中心就近申请对当年已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非福州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福州市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费,且常住地不在福州的,可直接向福州市就业中心申报。

2.社区、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对线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鼓楼区就业中心。

3.鼓楼区就业中心通过查询“福州金保信息交换系统”或者经信息共享获取的社保缴费数据、“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等,核实申请人申报补贴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以及享受社保补贴的起始时间。填写审核意见及盖章后,应将信息录入“社保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过网上申报端口进行申报的申请人,鼓楼区就业中心应直接在网上信息系统予以审核。

4.公示

鼓楼区完成审核程序后,会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类型及拟补贴金额等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5.补贴发放

鼓楼区就业中心完成审核及公示后上报,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报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鼓楼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区人社局,再由区人社局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个人账户。

线上办理流程

榕e社保卡APP

1.打开“榕e社保卡APP”

2.登陆成功后选择“专题服务”专区的“就业创业”。

3.选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认真阅读“阅读申报须知”下的办理条件,并勾选下方“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项,便可进行后续操作。

5.根据页面要求填报本人身份证号码、常住地、联系电话、就业创业证编号、社会保障卡等个人信息。

6.按照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7.核对系统匹配结果,后续等待申请提交结果审查,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56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37号)

互动交流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结果公示

补贴人员名单可通过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社会保障栏目公告栏进行公示查询

关于鼓楼区2022年度第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的公示

常见问题

Q:“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A: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日期止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工作日,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资料,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作废。

Q:我在“榕e社保卡APP”进行申请了,还需要去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吗?

A:不需要,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通过“榕e社保卡APP”等网上申报端口进行相应类型申报的,按网上申报指引填报本人身份证号码、常住地、联系电话、就业创业证编号、社会保障卡等信息,并核对系统匹配结果即可,均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Q:我不是福州本地人,常住地也不在福州,如果我想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要怎么做?

A: 非福州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福州市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费,且常住地不在福州的,可直接向福州市就业中心申报。

Q: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参保登记后,后续要做什么?

A: 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缴费渠道,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咨询方式及(线下)办理地址

鼓楼区就业中心(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591-87617424

来访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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