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5年6月27日依法对福州兜维商贸有限公司等308家内资企业(名单附后)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福州兜维商贸有限公司等308家内资企业(名单附后)公告送达,内容是:
福州兜维商贸有限公司等305家内资企业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并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也未办理歇业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福州兜维商贸有限公司等305家内资企业营业执照。
福州市鼓楼区避风港酒楼、福州市鼓楼区薇薇化妆品经营部、福州市鼓楼区艺海文化传播中心等3家个人独资企业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并且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福州市鼓楼区避风港酒楼、福州市鼓楼区薇薇化妆品经营部、福州市鼓楼区艺海文化传播中心等3家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请福州兜维商贸有限公司等308家内资企业(名单附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林梦岚 联系电话:0591-87550855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井大路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