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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医保局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12-04 09:19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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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医保局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民规〔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医保局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若干

       措施》的通知(闽民规〔2023〕8号)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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