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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2025】05号货比三家询价公告

时间:2025-04-01 17:45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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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比三家询价公告编号:

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2025】05号

二、货比三家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询价项目内容如下:

法律顾问服务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类项目及要求:

本次招标旨在聘请律师担任我校常年兼职法律顾问,为我校提供法律技术支持、相关法律咨询、参与处理我校涉及的各类案件、对我校人员开展法律培训等服务,

1.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采购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采购方方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对采购方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决策等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协助审查采购方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2.根据采购方需要,列席采购方有关会议,现场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3.参与采购方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的拟定、审查和修改,提出意见或建议;

4、接受采购方委托,参与采购方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涉及甲方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采购方诉讼、仲裁、复议等活动,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5、在采购方周末上课期间,根据采购方需要,派驻至少一名律师,在校内负责对家长提出的投诉和疑问,依据法律法规、采购方的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沟通。

6、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7、服务提供方的义务

1)指派律师作为采购方顾问,及时完成受托事项,对采购方的需求必须3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现场。两次未能响应,视为违约,终止合同。

2)服务提供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

3)服务提供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鼓楼科艺宫的合法利益。

4)服务提供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得从事有损于鼓楼科艺宫利益的活动,不得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鼓楼科艺宫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服务提供方对涉及鼓楼科艺宫的原始证据应当妥善保管。

6)代表鼓楼科艺宫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服务提供方应在鼓楼科艺宫授权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8、违约责任: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违约,将上报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鼓楼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活动。

三、项目预算:19000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验收合格后,如果采购人满意度评价优秀,可续签一年合同。

支付方式: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货比三家公告时间:7天( 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

六、货比三家报价提交联系方式

地点: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永安街2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17784

七、货比三家家报价提交时间:2025年4月9日9:30-10:00

八、货比三家各个项目报价供应商符合性条件及报价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人,执业年限达10年以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智库成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自近三年以来(时间以合同为准),有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供应商拟派出的服务团队成员自2020年1月1日已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至少一个年度)的业主方满意度评价在满意或优或90分及以上等肯定性质的满意度证明材料。

5、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能在30分钟内提供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需对本次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出具单独承诺函,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真实性负责。

7、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标注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截图打印件(截图应清晰可见,加盖公章,);

9、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10、货比三家询价每个供应商只能报送一个报价,报价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非法人报价: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价: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满足以上1-11 条件的符合要求;以上1-11材料A4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按要求每页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以上材料不全的或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供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按未响应处理。 

七、货比三家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条件符合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货比三家询价时间:2025年4月9日10点10分                               

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

                                        2025年4月1日

 

 

 

 

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三、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鼓楼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活动。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货比三家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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