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林永航、黄闽忠:
当事人: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064129903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林永航,登记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中闽大厦A#楼2层C室,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家用电器、家具、办公用品、服装鞋帽的批发、代购代销。(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8日。
本局于2021年03月16日收到林永航提交的投诉申请,反映其身份证被人冒用并设立登记为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请求我局撤销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在我局于2013年03月28日取得的设立登记,并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林永航身份证明材料,在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中伪造林永航签名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2021年第9次局务会研究决定:
撤销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03月28日在本局取得的设立登记。
鉴于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已被我局吊销,决定变更我局于2018年06月21日以鼓市场监管(吊)罚字(2018)0760号作出的处罚决定,撤销对福州佳鼎信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的吊销决定。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复议,也可依法六个月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