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14家单位党组织的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的主要情况,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了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纠治“四风”问题不够有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实,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时有发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存在短板,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长效整改韧劲不足。
反馈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一体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发现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主动扛起责任担当,切实把整改融入职能职责、融入日常工作,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下看上”,强化举一反三,找准制度漏洞、监督盲区,将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作为检视自身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根源,从思想源头、制度源头和管理源头上推动整改,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根本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运用好巡察成果,针对巡察通报的问题和移交的工作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以巡促改。
据了解,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