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8:38 信息来源:鼓楼区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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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1118日至1231市委提级巡察一组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一是深化认识提站位。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治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筹抓总、领导“一岗双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紧扣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推进步骤,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重点事项,为务实有效整改打牢基础、提供保障。二是严实举措促落实。究制定《市委提级巡察一组巡察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153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逐条督促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424日,区检察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标本兼治见成效。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6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不断推动服务大局、品牌打造业绩考评、队伍管理等工作创新发展,奋力开创鼓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委提级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收、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找准症结。建立“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机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成效通报和成果运用情况,为高质效落实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带头领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中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还需强化、保密管理不够规范等8个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返聘人员清查离任人员禁业管理、“一家两制”、退休人员从业情况、保密检查等专项整治12次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问责问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1年7月28日对承办检察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被谈话人员均进行深刻反省。同时,区检察院责令承办检察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2)迅速组建危险驾驶案件办案团队,指定资深检察官牵头办理并配强助理助手,即由一个团队来负责办理全部危险驾驶案件,强化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审核把关责任,彻底消除沟通不畅、把关不严问题。加强对重点罪名“类案不同办”问题的案件质量评查,今年以来对已办结的危险驾驶案件开展专项质量评查确保办案尺度总体规范统一。

3)为有效防范其他类型案件出现类案不同处理问题,全面消除隐患,在各业务部门内部组建人员力量相对固定的经济金融犯罪类、电诈犯罪类、盗窃及关联犯罪类等专业检察官办案组,根据案件量及难易程度,并结合以优带新方式配置检察官和助理力量,既实现专业化办案,又解决了因专业检察官退休调离等造成新的衔接不畅等问题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部分案件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强化个案督导与全面排查。就未精准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要求承办人作出详细情况说明,深刻剖析原因。针对因证据审查不严格被评为瑕疵案件问题,本院案管部门于2024年9月20日组织召开瑕疵案件专项讲评暨整改推进会,瑕疵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质量作表态发言,后检督部门对其作提醒谈话处理。同时,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检察官结合所办案件特别是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自身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目前暂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5)深刻认识到提升办案质效需要科学的数据支撑和精准的问题导向,建立季度业务质效分析会制度,精准定位质效短板。每季度系统分析重点办案领域、不起诉、撤回起诉等关键业务态势,深入研判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已完成对全院近五年审查逮捕工作、2024年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全面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精准识别出影响办案质效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为后续优化司法办案流程、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和决策依据。

6)针对办案质量不高暴露出的业务能力短板问题,将提升干警实战技能作为夯实办案质量基础的关键。2025年6月18日,选派四名业务骨干参加2025年度全市优秀公诉人暨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活动,通过模拟案件办理、现场辩论等实战化考核,实现以赛促学、以赛提能,有效促提检察官核心业务能力,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论辩奖”“优秀组织奖”等多项荣誉。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

7)全面清理积压案件,强化过程管控。要求相关案件承办人逐案提交结案计划和时间表,先后4次召开部门例会专题研判案件进展,逐案分析梗阻原因。对梳理出的超过2个月未审结的5件取保候审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督导,督促限期办结。通过开展集中清理和加强日常管控,有效遏制部分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时间过长的趋势。

8)针对办案拖沓、效率不高反映出的监督缺位问题,持续强化问责问效,倒逼效率提升。对办案时长超过六个月的情形,向相关办案部门发出《督察提示函》2份,并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非羁押案件质量,组织对2024年办结的10件涉企类非羁押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异地评查+本院复核”的质量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办案期限预警通报机制,每月对取保候审案件超一个月、超两个月、超六个月未办结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制度固化,已草拟《关于加强非羁押审查起诉案件管理的若干意见》,将办案期限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计分规则,该意见正在征求意见,拟经检委会研究后印发实施。

9)为有效避免拖延办案反弹回潮,防止案件“前清后积”,健全动态监控体系,建立精细化工作台账,对办案期限、案卡填录、系统操作等关键环节实施常态化、全过程监督。2025年以来,已累计发出流程监控口头提示、书面通知书等138次,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指定专人对受理后超过2个月尚未审结的取保候审案件进行动态筛查和催办提醒,累计提醒31件次,其中8件已办结;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均要求承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鼓楼实践”仍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4:鼓楼检察品牌重创建轻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

10)聚焦文化遗产保护核心需求,深入三坊七巷社区走访调研4次,组织召开1次公益诉讼专题座谈会,与属地管理单位、社区代表深入交流,凝聚保护共识。同时,依托该联络点平台,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周边社区群众普及文物保护法律知识,覆盖300余人次,切实增强联络点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11)着力强化制度执行的常态化和实效性。一方面,加强联络督导,明确要求员额检察官与对接的公安派出所、办案队建立常态化联络,确保信息畅通、监督不缺位。另一方面,依托该制度平台,组织开展“挂案清理”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实质性介入及监督,成功清理一批久挂不决的案件,取得显著成效,有力促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

12)针对派驻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今年以来采用“刑检部门主任+助理”的组合形式,深度参与福州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派驻轮值工作。累计开展轮值工作10次,在参与日常监督协作过程中,主动发现并梳理出有价值的监督线索2条,有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性运行。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检察护企”尚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3)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涉企知识产权办案质效。一方面做实问题查摆,迅速组织部门开展类案问题自查,重点围绕证据固定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做到举一反三,其中相关证据已有效补强并获判决支持;另一方面做优素能提升,围绕暴露出的业务短板开展针对性补强,2025年来共开展提升证据审查能力等各项业务培训活动5场,有力夯实履职根基;再一方面做强办案协同,今年2月,联合区法院、公安局召开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和尺度;通过座谈研讨等方式,与法院就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机制运用达成共识,有效解决涉企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追责与企业挽损难以同步推进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最后做深“外脑”支持,聘任包括中国航海科普大使、高级工程师在内的6名专业人士担任知识产权检察技术调查官,借助其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精准办理涉企知识产权案件、提升检察监督专业性提供有力支撑。

14)为破解检企联动不够深入、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涉企服务深度广度。一方面找准履职切入点,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区委重点工作,强化对辖区企业的精准法律服务。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举措清单》,细化四个方面十五项举措,助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院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机制,院主要领导带头走访企业,主动靠前服务、对接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服务形式,丰富平台功能定位,融合发挥法务特派员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平台人员常态化派驻形式,定点投放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服务资源包”,让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强、更深入人心。联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及两家科技创新企业,共同成立“检校企协作实习实践基地”,着力打造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为精准服务企业提供强大动能。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检护民生”仍有“温差”。

整改进展情况

15)主动加强与区残联的对口联系。今年以来,已与区残联就强化协作机制等议题开展专题座谈2次。为将协作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题,联合区残联部署开展公共场所无障碍电梯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对9个公共场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聚焦残疾人群体法治需求,在全国助残日联合区残联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主题普法活动,向200余名残障人士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助力提升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16)着力从流程机制优化上寻求突破。一方面,规范申请标准,制定并公布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清单,细化5类必备材料要求及容缺受理情形,实行“一单告知”,方便申请人准备材料;另一方面,构建“线上+线下”标准化服务体系,线上通过“网上检察服务窗口”提供标准化文书模板下载;线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窗口和文书模板展示区,确保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同时,优化内部流转,制定《司法救助材料交接登记表》,实现交接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开通“救助金快速拨付通道”,加强控告申诉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专人点对点对接,有效压缩审批拨付环节用时。2025年发放的3笔司法救助金平均用时降至29天,较整改前缩短了28天,救助效率显著提升。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7: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7)首先加强案件审查力度,严格贯彻“每案必监督”原则,在审查逮捕环节建立“三必查”流程(漏罪漏犯必查、涉案财物处置必查、强制措施依据必查),重点审查团伙犯罪中是否有遗漏同案犯、是否有案中案、是否有其他犯罪事实等,通过上下游联动,团伙成员梳理、重点人员审查,深挖漏罪漏犯,2025年通过卷宗审查深挖实质性监督线索3条;其次深化平台机制实质化运行,持续完善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检察官主动下沉所队、社区对接摸排线索,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结合对已办结案件的“回头看”,深入挖掘监督线索5条。最后细化分级处置提升监督实效,根据违法程度轻重,综合运用口头纠正、纠正违法多种监督方式提出纠正意见,对本地区类型化、普遍化问题,通过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等措施予以纠正,有效避免“一发了之”“多发滥发”现象,一定程度改善程序性监督过多问题。2025年上半年,侦查活动违法实质性监督占比同比上升4.5%。

18)以“借势”专项行动、“借力”管理机制、“借智”大数据赋能为抓手,有效拓宽侦查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五年内审查起诉和审查逮捕案件质效分析”等专项监督行动,依托建立“月度分析-季度研判-年度总结”的数据运用机制,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通过大数据比对、类案特征分析等手段,精准识别立案不及时、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环节的深层次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开展类案监督。2025年开展专项分析20余次,推动刑事“挂案”在册案件全部清理,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前列。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8: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质效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刑事抗诉案件数量少、抗诉率低的问题,健全线索摸排机制,精准挖掘抗诉点。集中力量开展重大诉判不一致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对2024年以来的“诉判不一”案件逐一核查研判。通过精细化类案比对、分析量刑偏离度、审查裁判文书说理等方式,深度挖掘可能存在的抗诉线索,并同步建立监督线索管理台账,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20)将提升检察官刑事审判监督素能作为重点,组织干警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业务理论学习会,深入解读刑事审判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最新司法政策,围绕刑事审判监督实务中的难点、热点进行交流讨论,有力提升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专业化水平。

21)建立健全常态化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机制,持续深化法检沟通协作。2025年4月29日,区院检察长应邀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3起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并就进一步加强“两院”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沟通协作、统一认识提出建议。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9:民事检察监督“不专”“不会”。

整改进展情况

22)针对民事检察监督的突出薄弱环节,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开展重点攻坚。2025年来,开展民事诉讼主体适格性专项监督,重点关注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及法院立案时诉讼主体资格审查不严等司法漏洞,针对2起金融借款案件立案时被告方已死亡但法院径直判决被告方承担还款责任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后,向鼓楼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推动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3)针对民事监督线索发现难问题,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破局。通过运用最高检上线的“网约车虚增停运损失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2个案件中存在营运车辆使用人提供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营运损失费的线索,据此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获采纳。同时,着力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与法院、公安及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的协作互联,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今年以来,已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移送监督线索1条,并从控申部门获取当事人反映法院立案难线索17条,经审查立案2件并成功督促法院立案1件,有效拓宽监督案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0:社区矫正监督效果不显著。

整改进展情况

24)制定《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走访工作制度》,明确走访对象选取标准(重点关注对象)、走访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走访流程及内容要求。制度实施以来,已走访需重点关注的社区矫正对象8人次。走访期间不仅核实被走访对象基本信息,更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亟需帮扶事项,同步开展法治教育和思想疏导,引导其自觉接受矫正、积极融入社会,有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5)建立健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半年一回访机制,强化跟踪监督力度。2025年4月,本院对2024年制发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等三类基地建设工作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定点企业,并就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及就业指导机制优化等事项与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座谈交流;前往五凤街道广厦社区“数字福建”实践起点展厅查看教育基地建设进展,并对党建与社区矫正教育融合工作提出监督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检察建议内容。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问题11:监督教育系统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6)针对以学生作为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形势仍较严峻问题,一是守牢校园内部安全底线,推动法治副校长深度参与校园法治建设、安全防范及学生权益保障等日常工作。针对保安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问题,开展鼓楼区学校保安员队伍管理专项监督,对鼓楼辖区学校的保安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保安员,会同鼓楼区教育局敦促相关学校全部完成更换,同时推动鼓楼区教育局建立学校保安员队伍联合审核机制,定期对辖区学校保安员进行摸排,并由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审查是否存在不宜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人员,强化校园保护力度。二是加强针对性普法工作,针对校园犯罪中多发的性侵、电诈类犯罪,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学季等时间节点,广泛发动特约法治辅导员、高校学生等力量,进校针对教职工、学生开展《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防范网络侵害》等主题法治讲座,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三是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监督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规范开展。以未检工作室改造更新为契机,探索建立融合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讲师等成员为一体的“一站式”联合帮教矫治工作模式。完善“春蕾卫士”检察守护中心观护帮教板块功能,将“春蕾卫士”运用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实现以科技手段提升帮教跟踪质效。2025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数同比实现“双下降”。

27会同鼓楼区教育局建立检校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联络路径,并就以检察建议强化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等事项达成共识,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合力。鼓楼区教育局已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传达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督促各学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与法治副校长的日常联系,确保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区检察院同步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每季度全面梳理已发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发函提醒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2:推动校园法治教育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28)采取责任清单化形式强力推动整改。制定出台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列明普法责任详细清单,将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予以刚性明确。对2024年1-10月未入校履职的法治副校长进行重点督促,截至2024年12月,上述8名人员均已按要求入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截至2025年6月,已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8场次,法治副校长入校参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6场。同时,建立季度跟踪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普法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责任压紧压实。

29)以培育特色普法品牌为牵引,全面提升法治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融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社区法务特派员、法治副校长三重机制优势,精心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官”普法品牌。推动36名法务特派员联系各自所在片区学校,深度参与校园普法。2025年以来,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围绕“Z世代”的网络与消费维权指南、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由法务特派员深入学校开展座谈、检法工作日、校园法治课等普法活动11场次,显著拓宽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3:运用“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0)针对“督促监护令”制发宣告不规范、送达率下降的问题,一方面在办案中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涉案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均对其家庭教育情况进行摸排评估,确保对符合制发条件的家庭“应发尽发”,今年以来已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另一方面着力规范宣告送达程序,对经评估存在监护失职情形的监护人,已组织进行现场宣告送达3次,并在宣告时联合公安机关对失职监护人进行严肃告诫和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现场宣告的监护人,依托专业社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开展远程家庭教育指导,确保监护督促“一个不落”。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防范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1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夯得不够实。

整改进展情况

31)持续强化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院党组专题审议半年及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深化专题研究与常态研判。

32)自2024年11月起在门户网站显眼位置设置重大主题宣传栏目。今年专门增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专栏,并持续更新相关动态和解读文章。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宣传、作风建设等主题,制作或转发微视频、互动问答、图文解读等新媒体产品11篇,有效提升重大主题宣传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33)严格落实“双审制”,在活动举办前细致审核受邀人员身份背景和授课内容,做好活动申报和课件课前审查。积极拓展优质师资资源,加强与党校等机构合作,提升教育培训层次和效果。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5:保密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34)根据最新岗位分工,及时调整了院保密委员会、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同步更新了涉密人员名单。于2025年6月先后两次召开全院保密密码工作会议,对当前保密形势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为强化涉密文件管理,指定一名正式干警专职担任保密员、机要员,负责涉密文件的规范流转和借阅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35)立即组织对涉密文件登记本进行全面核对。通过制发“清单化”工作提示、点对点催办等方式,已督促借阅人归还长期未归还且已使用完毕的涉密文件。对于仍在使用的涉密文件,持续跟踪提醒归还。对印发的涉密文件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和知悉范围编号、发送,并制作台账登记,相关工作结束后及时催促归还。

36)于2025年6月开展全院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清点在用及已报废未销毁的涉密设备,根据人事变动更新使用责任人信息。对清查出的已报废涉密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销毁涉密主机(含硬盘),清退无使用需求涉密主机。为杜绝误接风险,在所有涉密设备的接口、显示器等关键部位粘贴醒目的涉密标识,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16: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37)部署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控申牵头、部门联动”机制。通过案件“回头看”深挖风险隐患,梳理出4件重点风险隐患案件。创新推行“一案一专班”模式,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标准(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份情况报告、一抓到底机制),实现专项治理案件100%化解。深化检察长接访机制,2025年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5次,推动疑难复杂问题解决。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规范开展检察听证5件,听证后息诉率达100%。借助入驻区综治中心优势,整合特约监督员、特聘调解员等力量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通过综合施策,信访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38)针对释法说理不到位反映出的业务能力短板,将提升检察官法律文书说理水平作为重要抓手。组织开展了第七届优秀检察文书评选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评促优,引导检察官提升法律文书撰写和释法说理能力。同时,依托检委会平台组织干警开展专题学习4次,有效夯实依法规范办案和有效化解矛盾的素能根基。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7: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还需强化。

整改进展情况

39)于2025年2月18日制定出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制度》,为常态化学习提供制度保障。2025年已规范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3场,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建立学习内容动态更新机制,每半月梳理更新学习清单并挂内网专栏供干警学习,督促各党支部规范做好每月“第一议题”学习记录。强化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联合检务督察办公室每季度对各支部“第一议题”落实情况、“三会一课”材料、组织生活会规范性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进行督察,2025年已开展督察2次并通报发现问题,确保“第一议题”落地落实。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8:从严治检韧性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40)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要法规制度纳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5年1月22日组织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并开展集中研讨。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5场,通过“专题学习+个人自学+集中研讨”方式,持续提升班子成员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和理论水平。

41)针对“三个规定”宣传教育不深入、退休人员管理薄弱的问题,坚持教育为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三个规定”学习宣讲及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在编人员签订2023-2025年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并向新入职人员宣读讲解规定要求。通过组织座谈、微信群转发公开学习资料等形式,持续强化退休干部“三个规定”学习教育,2024年重阳节专门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详细解读退休离任从业限制等规定,倡导退休干部以实际行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42)于2023年12月13日出台《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为规范填报提供操作指引。每月对“有情况”填报进行质量核查,每年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存档记录。对发现的填写错误、降级填报等问题及时核实纠正,对执行不到位人员“点对点”督办提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9: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43)深刻认识提醒谈话是落实“一岗双责”担当作为不够的直接体现,将党组成员主持深度提醒谈话作为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的刚性要求和重要抓手,切实融入对检察权力和综合行政权力的常态化监督体系中。一方面,显著增加党组成员担任主谈话人的频次,针对分管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调由分管班子成员主动约谈、深入沟通成为工作常态;另一方面,着力深化谈话内容实质,强化问题导向,要求每次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谈话聚焦问题核心,敢于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真正起到红脸出汗、预警纠偏的作用。2025年已组织提醒谈话2次,均由院党组成员作为主谈话人。所开展的提醒谈话内容中,对被谈话对象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在谈话频次和内容深度上均有明显提升。

44)强化监督问责与压力传导,刚性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政治部、检务督察办公室在干警教育管理方面的工作,并在检纪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通过向院党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或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2月6日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院党组传达区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5年4月28日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院党组针对2025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监督院检务督察办公室每季度汇报本院填报“三个规定”情况及每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并在党组会上通报,确保按期上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0:监督合力尚未形成。

整改进展情况

45)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常态化协作提供制度遵循。2025年已召开联席会议6场,围绕数据分析、涉案财物管理、档案归档、内部线索移送等议题深入会商,并联合开展专项工作8次;发出《督察提示函》等文书19份,分析研判“日常+专项”评查情况3次,推动管人管案、评查问责、督促整改协同发力。自2025年起院检务督察办公室每月按时向驻院纪检监察组书面通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有效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监督合力。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1: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6)结合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加大对区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关键岗位履职以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频次和深度。根据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区院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区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于2025年4月制发检察建议1份,同步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区纪委党风室。针对“鼓楼智脑”反映的2024年上半年区院用能异常情况(用水、用电增幅),迅速开展核查,督促区院说明原因。经核查确认,用水异常主要因消防漏水及抄表估算误差所致,用电异常则源于办案机房持续运转,未发现铺张浪费或作风问题,核查结果已于2025年6月14日向一线处置平台如实反馈。

47)针对监督能力薄弱这一根源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2025年以来,坚持每月参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同时每周不定期组织组内集中学习,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夯实精准发现问题和有效开展监督的理论基础。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2:部分法律文书制发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48)针对法律文书审核把关不严、用语不当、法条引用错误等问题,进一步严格文书制发流程。明确要求承办人完成文书初稿后,必须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交部门负责人和研究室进行双重审核。部门负责人和研究室经办人员需对文书的法条引用准确性、格式规范性、语言表述严谨性进行全面审查。审核无误后,文书还需经承办人及省聘书记员进行细致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发出,形成多重审核校对闭环,最大限度减少文书错误。

49)针对检委会上会报告出现错误的问题,着力规范检委会工作。制发《关于检察委员会秘书处案件审查的工作提示》,优化秘书处人员配置,明确检委会秘书在审查提交检委会审议的案件时,除了审查案件实体处理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还需同步审查相关报告材料的用语、格式规范性等细节,切实起到把关作用。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3:滥发检察建议。

整改进展情况

50)强化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制发流程。要求检察建议制发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召开部门讨论会进行研讨论证,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把关职责,严格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合法性、必要性、说理性及文书格式等核心要素,对拟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还应当同步提交至本院研究室部门审核。2025年以来,本院已累计核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目前所有被建议单位均已整改到位并反馈。

51)针对检察建议制发的精准性问题,坚持以提升调查核实质量为根基,确保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2025年以来,本院办理的14件公益诉讼案件均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内容涵盖餐饮排污、AED配置、文物保护、违规砍树、未成年人保护等不同领域。这些建议均建立在扎实的调查核实基础上,问题清晰、逻辑严密,且不存在同日内向同一单位多发文书等不当情形。

52)针对检察建议跟进不力、“后半篇文章”落实不到位问题,建立检察建议跟踪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发送、接收、内容、整改时限等信息。要求承办人在发出检察院后要主动加强与接收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电话、走访、召开磋商会等方式持续跟进整改进展,确保建议落地见效。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4:个别干警作风不严实。

整改进展情况

53)针对政治学习等会议缺席率高、会风不正的问题,采取“制度约束+技术支撑+严明执纪”组合拳。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明确要求会议组织部门及值班管理部门,定期将值班履职情况、会风会纪情况(会议到会率及会场秩序)报送院检务督察办公室;二是运用技术手段精准管理,在主要会议室(如本院十九楼会议室)安装电子打卡设备,实行“电子打卡”签到,政治部视情会中或会后抽查打卡记录,发现问题即时通报、即时整改。2025年上半年7场集中学习未再发现无故缺席情况,会场纪律明显好转;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检务督察办公室依据规定,对查实的违反值班、会议纪律行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等处理,2024年已对违反值班纪律人员批评教育1人次,有效强化了纪律震慑力。

54)针对部门间推诿扯皮问题,着力优化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并推行“牵头部门(院领导)主抓+责任清单分解”的工作模式,在重大会议活动(如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检察蓝守护创新之光”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筹备前,即一次性研究制定标准化分工流程,清晰界定主责与配合部门职责边界。该模式应用后,大型活动筹备周期显著缩短至一周内,部门协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从机制上杜绝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空间。

55)针对干警纪律意识淡薄、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2022年本院已对发表不当言论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着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一方面坚持教育先行,深化纪律规矩教育。组织全院人员开展参会纪律专题学习会2场,逐条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院内相关管理制度条款;另一方面强化警示震慑,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线上线下持续宣传引导,干警在公共场合中谨言慎行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未再发生不当言论等问题。

56)针对部分干警推脱工作任务反映出的担当作为观念不强和问题,本院已对相关人员作出通报处理,同时在深化人员管理中着重强调大局意识与奉献精神。一方面,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作为检验干警政治担当和纪律意识的重要标尺,在相关教育、谈话和管理要求中反复重申、重点强调;另一方面,通过检纪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干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自觉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增强主动担当的行动自觉。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25:差旅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7)严格规范差旅审批与报销核查。办公室已严格执行本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差审批和因私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检察长出差须书面报区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区委书记审批;副检察长等班子成员出差两天以上须经检察长同意后报区委分管领导审批,两天以内由检察长批准。同时加强报销环节审核,重点核查审批文件与交通、住宿等原始凭证信息的一致性,对不符情况要求提供说明及佐证,无法合理解释或补充的不予报销,确保差旅管理规范严格。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6:超额支付劳务费。

整改进展情况

58)2024年10月17日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3名返聘人员予以辞退处理,本院已完成返聘人员清退工作,目前本院已无返聘人员。今后将严格执行《福州市鼓楼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意见,不再返聘相关人员,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7:伙食补助审核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59)开展专项核查,对已领取出差伙食补助人员,先行按每人15元/天的标准扣除相应食堂餐补。我院食堂餐补发放参照省、市检察院做法执行。后续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若有调整将及时优化完善发放机制,确保补助发放规范有序。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8: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60)针对账实不符问题,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清查与入账,并进行分类处置:对购置且已丢失的5辆摩托车,因年代久远、实物及资料缺失,按规定程序作盘亏处置。对省检察院赠送未入账的电脑,积极协调省院补办了资产划拨手续,现已收到电子版划拨清单,并完成该批资产的入账登记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9:合同履约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1)与中标方沟通协调,中标方已将我院代付的招标代理费用如数退还。

62)于2024年12月13日将弃标方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依法上缴中央国库。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完成

问题30:财务报销和记账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3)严格执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类支出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建立报销登记台账,会计人员严格审核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坚持“先审批、后支出”原则。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报销,特别是临近到期的质保金等应付款项,确保应付尽付、账务清晰及时。

64)在财务会计账目中统一使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规范核算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完整、准确地反映职工薪酬的计提与发放情况,确保相关账目清晰、透明、符合规范。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部分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问题31:服务类项目招投标问题多发频发。

整改进展情况

65)为提升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强化专人管理,已指派一名熟悉法规、责任心强的在编人员专职牵头负责全院招投标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各环节有人负责、有据可查。

66)为防范串标等风险、强化过程监督,在后续招标项目中,将邀请项目申请部门或实际使用部门人员代表参与招标活动的现场监督,增加监督视角,共同见证评标过程,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形成监督闭环。

67)组织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招投标法规等政策文件,确保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2:财务经办选用不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

68)针对零星修缮、采购项目等关键岗位由临聘人员担任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立即进行岗位调整。现已将日常零星修缮、物资采购经办、项目招标业主方代表及单位出纳等关键岗位,全部调整为由本院在编正式人员担任。确需临聘人员协助的,严格限定其职责范围为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明确禁止其参与任何决策审批、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等核心环节,确保权责清晰、风险可控。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3:食堂内部管理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

69)规范食堂资金结算与人员管理,食堂款项结算方面,已于2023年年底将食堂服务结算费用依照合同约定统一汇给承包公司,由承包公司根据到岗人员实际情况自行分发。食堂实际到岗人数方面,合同约定的食堂工作人员为七人,其中一人系公司负责人,负责统筹调配食堂运转,另一名包点师因工作性质在本院食堂工作的时间区间为工作日上午4:30至7:00,因此食堂常驻人员实为五人。针对上述人员考勤不规范、不明晰问题,自2025年1月26日起,已严格执行食堂工作人员签到考勤制度,确保实际到岗人数符合合同约定。同时针对人员资质问题,在食堂显著位置规范公示所有服务人员的有效健康证,并要求厨师必须持有效烹饪证上岗。

70)针对食品安全风险问题,自2025年2月21日起,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对每餐次食品进行留样并拍照存档备查。同时,指定专人对每日采购食材的质量、数量进行现场验收并记录,严把食材入口关。

71)针对食堂卫生问题,实行严格管理制度,要求每个营业日餐前、餐后均进行基础清扫保洁,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深度清洁。在库房醒目位置张贴管理规范警示标语,严格区分食材存储区与非食材物品存放区,确保食材存储安全卫生、环境整洁有序。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4:档案数字化服务费用支付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72)规范合同执行与费用审核,对合同变更事项,在合规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并严格执行。同时做好合同清单的核对和验收,确保档案数字化项目合同规范执行。经核对,鼓楼区检察院检察档案数字化服务加工采购项目合同。根据合同第5.2条“最终用于结算项目总工程款项的数字化数量,按照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扫描页数来统计”。由于档案数字化页数无法精确估计,实际扫描数量无法与合同标的数量完全一致。针对以上情况,我院将按原合同规定单价,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支付依据。下一步,我院将加强合同清单核对与项目验收管理,确保费用支付与合同条款、实际工作量及验收结果完全相符,防范支付风险。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弱化的问题

问题35:班子示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73)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动态通报机制,每月公开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2025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已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9件,列席审委会1次。同时严格要求院领导办案必须制作阅卷笔录、参与案件讨论等,确保“真办案、办难案”。

74)针对院领导业务指导能力问题,建立检委会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已安排检委会集中学习6次,由入额院领导带头解读案例、法规,并将学习资料挂内网共享,带动全院干警提升办案质效。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75)已完成返聘人员的清退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再返聘退休人员。

76)修订《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细化返聘标准、审批流程和监管要求,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于2024年10月17日党组会议定不再返聘退休人员。

77)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排查,已于2025年3月清退全部返聘人员,目前我院无返聘人员。

78)针对院党组议事流程不规范问题,严格依照议事规则,全面规范党组会议议题准备、提交、审核等工作,对提请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要求有关内设机构于会前1至3日同步提交非涉密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办公室审查。严格落实会议表决规定,规范表决人员范围及顺序,防止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情况发生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7: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79)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比对2019-2022年征集到的党建建议并分析原因,要求今后征集意见时要注重意见征集实效性,切实加强引导,聚焦新情况新问题,避免内容空泛重复。

80)在2024年民主生活会后,及时收回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本统一保管。对会前征求和会上查摆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督促班子成员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38:党建共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81)全面梳理掌握近年来机关党委、各支部与其他先进党组织共建情况,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并及时完成党建共建续签手续。2025年3月,机关党委与黎明经济合作社党委完成党建联盟协议续签,各党支部在2025年新增共建单位6家。同时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结对共建”的原则,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2025年6月4日,联合共建单位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党建共建活动。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2)已组织2次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着重对“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做了详细解读和提示。加强督察整改,“三会一课”记录纳入党支部月度自查、季度督察重点内容。今年已联合检务督察办对各支部党建材料组织开展督察检查2次,着重对“三会一课”记录材料、组织生活会流程是否规范等方面开展检查,并梳理问题报告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对记录缺失、错漏问题限期补全,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进行约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三会一课”记录质量纳入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作为年底评先评优、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0: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83)针对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问题,已向该3名同志所在党支部发出通知书,目前相关人员组织关系均已转入本院。

84)针对党员转入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全院7个党支部支委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明确支部组织委员为新进人员组织关系转入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及时规范办理转入手续。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41:离任人员禁业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85)针对退休人员违规从业问题,对退休人员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任职的3名退休人员均已退出,1名退休人员入股的企业已决议解散,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86)针对离任人员禁业管理问题,组织政治部、检督办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场,靶向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对退休人员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跟进监督,确保禁业管理无疏漏。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

问题42:“一家两制”监督主动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87组织检察人员开展一家两制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1场86人次,提高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同时,设立常态化监督小组,将一家两制监督工作纳入日常检察工作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确保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88)针对“一家两制”监督举措未执行到位问题,完善制度刚性执行,通过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传达一家两制监督制度3次,明确年度填报、抽查、提醒谈话等具体要求与操作流程。规定检察人员必须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89)开展专项清查补齐短板,组织检察人员集中补填报2022、2023年度“一家两制”相关情况。检务督察办公室按照规定10%的比例开展抽查核实,确保监督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43:部选任未执行回避。

整改进展情况

90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坚决杜绝被推荐人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录干部回避事项。常态化开展回避制度执行监督工作,一旦发现相关情况将视情予以相应处分。

91)组织政工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鼓楼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让其掌握考察工作的流程、标准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考察工作不流于形式。制作考察材料标准模板,据此完成干部考察1人次。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考察工作,政治部主任均作为考察组组长亲自参与考察,确保考察工作质量。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4: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92)针对证照未上交、审批不全问题,全面核查证照管理,2025年4月组织对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再发现证照未集中保管情况。

93健全证照管理制度,细化证照管理各环节责任,明确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职责。完善证照集中管理台账,由政治部统一保管证照,严格执行“领取-归还”登记制度,确保“应收尽收、应管尽管”。

94)强化全员规范意识,组织证照管理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系统学习管理制度,重点明确审批权限、材料要求、时限规定及证照管理流程。开展全院干警因私出国(境)专题学习活动,组织120人次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规范意识。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4.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45:未能以巡促改扩大整改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

95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针对检察人员类别,提供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为非领导职数的配备储备更多合格人选。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新梳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各类培训13期共450人次,进一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96优化配置积极引才每季度统计队伍现状,完善队伍花名册,根据区院需要,积极协调区委,从其他单位引进业务骨干

97积极协调打通晋升通道,今年以来已经向区委推荐提任副科长级干部1名,提任检委会委员1名,晋升职级6名。推荐4名优秀检察官助理纳入区院员额管理,有效提升队伍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

98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检务督察部门列席相关会议,助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选优配强,逐步形成梯次合理、结构优化、务实高效的检察队伍。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46:未能由表及里深化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99)针对未能由表及里深化问题整改这一症结,严肃问责并深挖根源。2021年6月7日,院党组决定对信访案件存在履职不到位、办案程序不合法合规等失职问题,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学习会2次,复盘问题深挖根源,分析问题反复出现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因素,避免今后类似问题出现。

100)开展专项清理与举一反三,要求全体承办人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常态化开展案件“回头看”。对巡察发现问题分类梳理,定期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到位。

101)健全办案进度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办案进度月度通报制度,对超过1个月、6个月未结案件定期通报,督促提醒员额检察官严格遵守办案时限规范。

102强化外部监督与风险防控,面向案件当事人等发出《廉洁办案告知书》200余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开展相关问题整改“回头看”,目前未发现问题反弹。

103)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新法新规39场。根据院内变化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新增5个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调整优化12个风险情形防控措施。修订出台《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第2版)》,实现对办案重点环节全覆盖监督。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7:未能持之以恒夯实长效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104)抓好问题整改,持续跟进未归档结案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提醒、持续跟踪,每周更新一次归档情况核查表,统计各个业务部门归档率,并公示在内网档案专栏。回访督促承办人及时归档结案案件,未归档2023年结案案件已归档20件,剩余7件因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未满等原因暂未归档。

105)依规审慎处理特殊情形,部分未归档结案案件系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未满等客观原因造成,承办检察官已向档案部门提交情况说明。鉴于上述特殊情况,档案管理部门暂未将相关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送检务督察办,现阶段未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106)提升归档业务规范化水平,针对归档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问题,开展归档业务技能培训,明确标准。安排业务部门书记员轮流到档案室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操培训,已培训2人,切实提升归档规范性。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努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鼓楼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以更加务实的做法、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

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事项及其原因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截至2025年6月,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主要原因:一是整改推进不够有力。虽然整改工作均按照整改方案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但对于涉密件返还、摩托车盘亏等问题的整改,推进力度不够有力,时限要求不够严格,导致部分事项未能如期整改。二是整改难以短期实现。归档质效提升、干部职级晋升等方面,难以在短时间内通过举措强化,取得明显成效,整改成效距离预期目标仍有差距。三是整改存在客观阻力。退休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上,因公司注销涉及清算赔偿纠纷难以解决等客观因素,导致短期内未能彻底实现整改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难点、堵点环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督查、限期销号,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其中摩托车盘亏处置问题力争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其他问题力争于2025年12月全部完成整改

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的工作打算

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强化政治担当,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能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契机,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鼓楼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压茬推进、跟踪问效,强化标本兼治,强弱项、补短板,开展针对性查缺补漏。用好“两提醒一回访”“三函一通报”等督察制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按照时间表、路线图,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要进一步抓好常态长效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四责协同”,推动驻院纪检组、检督办、政治部、案管办等责任部门充分履职、积极配合,以扎实的制度基础和严密的管理体系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将巡察整改工作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三比三争”行动、扎实推进“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着力纾解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鼓楼实践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303659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6号;电子邮箱fzgljcy@qq.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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