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1日,经中共鼓楼区委批准,鼓楼区纪委监委对鼓楼区总工会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林学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学娟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为保个人仕途顺利,参加迷信活动;在任区总工会主席期间,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林学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8年5月1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学娟开除党籍及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