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服务卡按照自愿申请为原则,老人或亲属到其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填写《评估表》或《申请表》,并提交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字,社区当场核实并退还原件。各类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类对象:《评估表》、老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街镇和社区分别保管一份;
二类对象:除一类对象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劳模、重点优抚、重度残疾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街镇和社区分别保管一份;
三类对象:除第二类对象应提供的材料外,第三类对象填写评估表进行评估计算(个位数采取四舍五入计算)、提供申请时前三个月的退休金对账单或社保公司无收入证明等可证明现有收入情况的相关材料,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街镇和社区分别保管一份。若申请人为低保且符合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可按照《福州市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业务管理办法》进行申请。
四类对象:按照《福州市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