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斗门水头路10号 |
2,688,200.00元 |
采购包1(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
鼓楼法院司法文书集约送达及辅助事务服务 |
电话送达、电子送达、外勤直接送达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批 |
成交人在提供送达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采购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集约送达中心按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送达工作相关要求,在依法送达、高效送达、便利受送达人的原则下实施送达服务。 |
2,688,200.00 |
采购人代表: |
叶斌 |
评审专家: |
陈华钦 、 吴雪锈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所列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签订的招标委托协议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即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计算,成交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计算,按差额累进法计算。(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服务费缴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号:811 130 101 26 0 052 707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2.85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公司电子邮箱:hongfengltd@163.com
(2)经评审,本项目单一来源报价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591-86320315
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0591-83765207
项目联系人:徐秀茹、许洁榕、章蓉
电话:0591-8376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