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比三家询价公告编号:
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2025】02号
二、货比三家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询价项目内容如下:
货物类:
项目1:体外除颤仪(AED)
项目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 量 |
最高限价 单价(元) |
最高限价 总价(元) |
1 |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 |
科曼F1A |
一、物理规格/性能 1.设备具备便携把手 2.抗冲击/跌落性能:机器六面均可承受≥1.5 m跌落冲击 3.防尘防水级别:防尘防水级别IP55 4.工作温度范围满足-20℃~50℃ 5.工作湿度范围:0%~95%非冷凝 6.工作大气压力范围:570hPa~1062hPa 7.运输、储存温度:-30℃~70℃ 二、除颤性能 1.采用双相波技术,双相指数截断(BTE)波形,波形参数可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输出能量:成人最大能量可支持360J,病人阻抗范围:20~300Ω 三、电池 1.在室温温度环境下,电池待机寿命不少于5年 2.在适合条件下,至少可支持410次200J除颤治疗或210次360J除颤治疗 3.低电量报警后,至少还可持续30分钟工作时间和至少10次200J除颤充放电或至少6次360J除颤放电 四、电极片 1.自动识别成人、小儿电极片,根据电极片类型自动选择对应的除颤能量 2.具有电极片有效期自检功能和电极片过期提示 3.提供智能语音播报,智能提示急救人员除去病人的衣物、粘贴电极片 五、操作 1.可一键快速切换中文、英文或自定义多种语言 2.支持成人/小儿患者类型快速一键切换,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提示信息、除颤能量和CPR按压模式 3.CPR按压模式支持配置30:2,15:2和仅按压模式 六、 设备维护与自检 1.具有用户自检和设备自检功能支持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设备自检 2.提供设备状态指示灯
七、 数据存储和传输 1.数据传输:支持内置WIFI/4G/5G无线数据传输功能,可将数据传输到AED管理平台 2.数据管理:存储5h的ECG波形,可存储不少于1500份自检报告,支持1000条报警事件;可保存1h抢救现场录音 八、机箱要求 1.采用壁挂式机箱和立地式机柜,可定制外箱颜色和标语。 九、 AED智能管理系统 1.系统功能:支持AED设备信息维护、监控(自检、定位、报警、预警、位移监测)、维护日志、权限管理、急救人员管理、急救实时反馈等功能。提供地图显示模式,在AED地图上显示相关信息。 2.系统反馈功能:设备运行状态显示,根据自检结果,正常/故障显示设备状态,故障时发出报警信息并发送消息到设备管理者;具有急救事件实时反馈功能,系统发送信息至设备绑定管理者或急救员,并自动显示所发生地位置信息。 3.系统管理:要求提供采购人独立的授权管理账号,开放管理权限,支持采购人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平板、电脑自行监管查看,通过分级授权和权限管理实现统一在线管理。 |
1 |
8500 |
8500 |
总计最高限价:8500元 |
三、货比三家公告时间:7天( 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
四、货比三家报价提交联系方式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93号 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721687
五、货比三家报价提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10:00
六、货比三家各个项目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价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标注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截图打印件(截图应清晰可见,加盖公章);
(4)货比三家询价每个供应商只能报送一个报价,报价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非法人报价: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价: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满足以上1-4 条件的,资格条件符合要求;以上1-4材料A4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按要求每页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七、货比三家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条件符合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货比三家询价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10:10
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
2025年4月17日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货比三家询价采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货比三家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