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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校园印刷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10-12 15:05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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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校园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3-05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校园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17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170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单价最高限价

合同包单价合计最高限价

询价保证金

1

1-1

荣誉证书

1份

2元/份

170.3

1000

1-2

荣誉证书

1份

4元/份

1-3

奖状

1份

2元/份

1-4

单元练习

1份

0.3元/份

1-5

课堂练习

1本

7元/本

1-6

花样跳绳(低年段)

1本

20元/本

1-7

花样跳绳(中年段)

1本

30元/本

1-8

花样跳绳(高年段)

1本

25元/本

1-9

毕业纪念册

1本

80元/本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询价通知书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3)印刷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 至 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需携带现金);外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询价项目名称、询价通知书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传真或邮箱fjzszb001@126.com)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银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第二中心小学     

地址:鼓楼区东泰路116号        

联系方式:戴老师0591-87528287,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王明珠、艾莉莉、刘媛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艾莉莉、刘媛

电 话:  0591-8711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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