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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派出所E体+多维调处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6-19 15:38 来源:鼓楼区洪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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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洪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洪山派出所E体+多维调处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洪山派出所E体+多维调处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YS2025-20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44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44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04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洪山派出所E体+多维调处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1

90446.00

租赁和商务服务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第(1)点“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制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3.采购内容及要求”(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小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2:00:00至5: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换,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获取方式:

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首页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并登入后在对应公告栏中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我司官网底部“办事指南”。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 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沁路2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700971  

11.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联系人:殷泓燕、刘晓凤、曾娇妹、丁海华

联系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

3、若投多个采购包的,请供应商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要求,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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